前言
本部分的第4 章、第 6 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GB4066《干粉滅火劑》分為兩個部分:
— 第 1 部分:BC 干粉滅火劑;
— 第 2 部分:A BC 干粉滅火劑。
本部分為G B 4066 的第 2 部分。本部分與 ISO 7202 :1987《消防 干粉滅火劑》的一致性程度為書等效,主要差異如下:
— 按照漢語習慣對一些編排格式進行了修改;
— 將一些適用于國際標準的表述改為適用于我國標準的表述;
— 增加了含水率、吸濕率、顏色的要求;
— 修改了滅火性能的試驗方法;
— 增加了附錄A "磷酸二氫錢含量試驗方法”、附錄B"流動性試驗方法”。
本部分代替G B 15060- 2002(磷酸錢鹽干粉滅火劑》,本次修訂除參照ISO 7202- 1987 外,同時參照美國聯(lián)邦規(guī)范O -I} 1380B 1990. 12(磷酸鐵鹽干粉滅火劑》、馬來西亞標準 M S 1180 199。第三部分《干粉滅火劑》
本部分與 G B 15060- 2002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 增加了顏色、噴射性能的要求;
— 修改了含量、松密度、粒度分布的要求;
— 修改了含水率、滅火性能的試驗方法;
— 增加了規(guī)范性附錄“磷酸二氫按含量試驗方法”(見附錄 A );
—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流動性試驗方法”(見附錄 B) e
本部分自實施之日起,G B 13532- 1992《干粉滅火劑通用技術條件》,G B 15060- 2002(磷酸錢鹽干粉滅火劑》同時廢止。
本部分的附錄A 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B 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三分技術委員會( (SA C/ T C 113 /SC3 )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江蘇省公安廳消防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殿峰、劉玉恒、李妹、孫衛(wèi)東、錢濤。
本部分于 1983 年 12 月首次發(fā)布,1994 年 5 月第一次修訂,2002 年 1 月第二次修訂,本次修訂為第三次修訂。
1 范圍
GB 4066 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A BC 干粉滅火劑的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內容。
本部分適用于能撲滅 A 類、B 類、C 類火災的干粉滅火荊。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 G B 4066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jù)本部分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 B 4066.1- 2004 干粉滅火劑 第 1部分二BC 干粉滅火劑(ISO 7202 ,1987,N E Q )
G B /T 6682- 199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guī)格和試驗方法(neq ISO 3696 ;1987)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 G B 4066 的本部分
3.1 ABC 干粉滅火劑 AB C Fir e extinguishing m edia- Powder
能撲滅 A 類、B 類,C 類火災的干粉滅火劑。
4 要求
A BC 干粉滅火劑主要性能應符合表 1 的規(guī)定。
5 試驗方法
5.飛 主要組分含.
磷酸二氫餒含量的測定見附錄 A ;其他組分含量按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測定;若無相應標準,應由委托方提供適當?shù)臋z測方法。結果準確到。.1 0a,
5.2 松密度
按GB 4066. 1- 2004 中5. 2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3 含水率
按GB 4066. 1- 2004 中5.3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4 吸濕率
按GB 4066. 1- 2004 中5. 4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5 抗結塊性
按GB 4066. 1- 2004 中5. 5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6 斥水性
按GB 4066. 1- 2004 中5.6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7 粒度分布
按GB 4066. 1- 2004 中5. 7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8 耐低溫性
按GB 4066.1- 2004 中5. 8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9 電絕緣性
按G B 4066. 1- 2004 中5. 9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 10 顏色
將干粉滅火劑試樣松散堆放在容器內,目測試樣顏色。
5. 11 噴射性能
5.11. 1 方法 I (仲裁檢驗)
按GB 4066. 1- 2004 中5. 11. 1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 11.2 方法兀
5. 11.2. 1 儀器、設備
a) 8 kg 貯壓式 A BC 干粉滅火器:符合G B 4351 的規(guī)定;
b) 振動臺:振幅3 m m ,頻率(10 --80) H z;
c) 電熱鼓風干燥箱:精度士20C ;
d) 臺秤:精度 。.05 kg ;
e) 秒表:分度值。.1 s,
5. 11.2.2 試驗步驟
按G B 4066.1- 2004 中5. 11. 2. 2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5. 11.2.3 結果
按GB 4066. 1- 2004 中5. 11. 2. 3 的規(guī)定進行計算
5. 12 滅 A 類火災效能
5. 12. 1 材料、儀器、設備
a) 燃料:90 號車用無鉛汽油;
b) 風速儀;
c) 3 kg 專用干粉滅火器:按G B 4066. 1- 2004 中 5. 12. 1c)的規(guī)定;
d) 木材濕度儀:量程(0^-40) % ;
e) 秒表:分度值。.1 S;
f) 松木:78 根(13 層,每層 6 根)。規(guī)格(38'1)m m X (38士璧)m m X (651 士10)m m ,含水率(9-13)% ,無節(jié)子;
g) 鋼質油盤:686 m m X 686 m m X 102 m m ,盤壁厚度 2. 5 m m ;
h) 木垛與支架(見 圖 1),
5.12.2 試驗步驟
a) 試驗溫度為( (0-- 30)0C ,風速不大于3 m /s,
b) 在油盤內倒人 3.8 1 燃料點燃,引燃木垛。當油盤內的燃料燒盡后,撒出油盤。
c) 在點燃燃料的同時開始計時,當木垛燃燒到失重 40 % 左右時(預燃時間約為 6. 5 m in
7. 0 m in)開始滅火。
d) 用滅火器滅火:開始時,從距離木垛不小于 1. 8 m 處噴射,以后操作者可以隨意向木垛的前面、頂面和兩側面噴射,但不允許從木垛的背面噴射。
e) 滅火后計時,到 15 m in 時觀察木垛有無復燃、陰燃現(xiàn)象。
5.12.3 結果
滅火后 15 m in 木垛不復燃、陰燃即為滅 A 類火試驗成功。滅火試驗應進行三次,若連續(xù)二次滅火成功,第三次可免試。
5.13 滅 B IC 類火災效能
按 G B 4066. 1- 2004 中5.12 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6 檢驗規(guī) 則
6.1 檢驗類別與項目
6.1.1 出廠檢驗
本部分的主要組分含量、松密度、含水率、吸濕率、抗結塊性、斥水性、粒度分布、耐低溫性為出廠檢驗項 目。
6.1.2 型式檢驗
本部分表 1 中的全部檢驗項目為型式檢驗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要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鑒定或老產品轉廠生產時;
b) 正式生產后,如原料、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0 正式生產時每隔二年的定期檢驗;
d) 停產 1 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e)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2 組、批
批為一次性投料于加工設備制得的均勻物質。組為在相同的環(huán)境條件下,用相同的原料和工藝生產的產品,包括一批或多批。
6.3 抽樣
6.3.1 型式檢驗樣品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產品中抽樣。抽樣前應將產品混合均勻,每一項性能在檢驗前也應將樣品混合均勻。
6.3.2 按“組”和“批”抽樣 ,都應隨機抽取不小于 50 kg 樣品。所取的樣品必須貯存于潔凈、干燥、密封的專用容器內。
6.4 檢驗結果判定
出廠檢驗、型式檢驗結果應符合本部分中第4 章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如有一項不符合本部分要求,則判為不合格產品。
7 標志、包裝、使用說明書、運輸和貯存
7.1 標志
每個包裝上都應清晰、牢固地標明生產廠名稱、地址、產品名稱、主要滅火組分及含量、商標、標準編號、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合格標志、質量及適用的火災類別和簡單的貯存保管要求等。
7.2 包裝
干粉滅火劑應密封在塑料袋內,塑料袋外應加保護包裝。
7.3 使用說明書
生產廠應提供具有使用注意事項及符合本部分所規(guī)定的主要性能要求的說明書。
7.4 運輸和貯存
干粉滅火劑應貯存在通風、陰涼干燥處,運輸中應避免雨淋,防止受潮和包裝破損。
附 錄 A
(規(guī) 范性 附錄)
確酸二氮按含t 試驗方 法
A .1 方法原理
磷酸二氫鉸溶液中的正磷酸根離子在酸性介質中和喳鑰檸酮試劑生成黃色磷鑰酸唆琳沉淀,經過濾、洗滌、干燥后,稱量所得沉淀的重量。
A .2 試 荊
A .2.1 鑰酸鈉:分析純。
A .2.2 檸檬酸:分析純。
A .2.3 硝酸:分析純。
A .2.4 三級水(符合 G B/T 6682- 1992 的規(guī)定)。
A .2 5 喳琳(不含還原劑)。
A .2.6 丙酮:分析純。
A.2.7 硝酸溶液:1+ 1 溶液。
A.2.8 哇鑰檸酮試劑
溶液a一將 70 g 鑰酸鈉置于400 m L 燒杯中,加人100 m L 三級水溶解;
溶液 b一將 60 g 檸檬酸置于 1 000 m L 燒杯中,加人 100 m L 三級水溶解后,加人85 m L 硝酸;
溶液 。一把溶液 a 加到溶液b 中,混勻;
溶液 d一在400 m L 燒杯中,將 35 m L 硝酸和 100 m L 三級水混合,然后加人 5 m L 喳琳;
把溶液 d 加到溶液 c 中,混勻,靜置一夜,用濾紙或棉花過濾,濾液加人280 m L 丙酮,用三級水稀釋
至 1 000 m L ,混 勻,貯存森棕和容量瓶中.茲森暗樸 .僻憲 .僻執(zhí) _
A 3 儀器
a)天平:感量。.2 mg;
b)柑竭式濾器:4 號,容積30 m L ;
c)帶刻度燒杯:容量400 m L;
d)電熱恒溫干燥箱:精度士20C ;
e)封 閉電爐 。
A .4 試驗步蕊
A.4.1 待測溶液制備
a) 稱取磷酸餒鹽干粉滅火劑試樣 1 g ,精確至 0. 000 2 g,置于 100 m L 燒杯中,加2 m L 丙酮并不斷攪拌。
b) 待丙酮揮發(fā)后,加人少量熱三級水(60^-70)℃溶解過濾,用約 250 m L 三級水洗滌不溶物,將濾液和洗滌液均收集在 500 m L 容量瓶中,用三級水稀釋至 500 m L ,搖勻,即為待測溶液 A o
A. 4.2 用移液管吸取 25 m L 溶液 A 移人 400 m L 燒杯中,加人 10 m L 硝酸溶液,用三級水稀釋至100 m L,預熱近沸。加人( (40- 45)m L 喳鑰檸酮試劑,蓋上表面皿,在封閉電爐上微沸1 m in 或置于沸水浴中保溫至沉淀分層,取出燒杯,冷卻至室溫,冷卻過程轉動燒杯三至四次。
A .4.3 用預先在(180士2)℃下干燥 45 m in 的柑禍式濾器過濾,先將上層清液濾完,然后用約 100 m L三級水洗滌沉淀,將沉淀連同濾器置于(18。士2)℃電熱恒溫干燥箱內干燥 45 m in,移人干燥器中冷卻45 m in,稱量。
A .5 結果
試樣中磷酸二氫錢含量 X, (Yo)按式(1)計算:
附 錄 B
(資料性 附錄)
流動性試驗方法
B.1 儀器、設備
B.1.1 流動性測定儀(見圖B. 1) :由玻璃砂鐘(見圖B .2)和可翻轉的支架組成。
B.1.2 天平:感量 0.5 g.
B.1.3 秒表:分度值 0. 1 s,
B.2 試驗步驟
B.2.1 稱取干粉滅火劑試樣 300 g ,精確至 。. 5 g,放人玻璃砂鐘內。
B .2.2 將玻璃砂鐘安裝在支架上,然后將試樣在砂鐘內連續(xù)翻轉 30 s,使試樣充氣后,即開始測定其全部自由通過中部頸口的時間,連續(xù)測定20 次。
B .3 結果
取20 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B .4 判定
流動性宜控制在 8 s 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