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簡介
GB21976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逃生滑道的型號、技術(shù)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部分適用于建筑火災發(fā)生時,使用者依靠自重以一定的速度在其內(nèi)部滑降逃生,配置高度不高于60m 并能反復使用的柔性滑道。
前言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第7.1條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GB21976《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分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配備指南;
———第2部分:逃生緩降器;
———第3部分:逃生梯;
———第4部分:逃生滑道;
———第5部分:應急逃生器;
———第6部分:逃生繩;
———第7部分: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第8部分:化學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
本部分為GB21976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消防標準化委員會消防器具配件分技術(shù)委員會(SAC/TC113/SC5)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馬偉光、李寶忠、韓翔、金韡、顧文杰、朱鳳林。
GB 21976.4-2012 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