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檔案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避免火災對檔案的危害,確保檔案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檔案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
第三條 做好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是每個單位領導、檔案人員及有關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檔案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把檔案消防安全管理列入本單位消防工作計劃,建立檔案消防安全工作組織,保證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所需經費。
第五條 市檔案局協(xié)助市消防局對全市檔案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督管理的重點是全市檔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
第六條 沈陽市檔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由市檔案局、市消防局依照以下條件確定,并掛牌明示。
?。ㄒ唬┍4嬗姓滟F的歷史檔案。
?。ǘ┍4娴挠谰脵n案數量較大。
?。ㄈ┍4娴臋n案對我市政治、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及國計民生、國防建設、國家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響。
第七條 各單位檔案庫房消防安全必須達到下列要求:
?。ㄒ唬n案庫房嚴禁設置在存放易燃易爆品或帶有火災隱患的場所內。
?。ǘn案庫房宜設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內,其頂棚、墻面、隔斷應當采用非燃材料,地面應采用難燃材料。
(三)檔案庫房門、窗應采用防火門窗,庫房門應向外開啟。
?。ㄋ模n案庫房窗簾應當采用阻燃織物。
(五)嚴禁使用木制卷柜保存檔案。
(六)檔案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除照明用電外,嚴禁使用與檔案保護無關的用電設備。
(七)檔案庫房用電設備安裝或線路敷設應當符合防火要求。
(八)檔案庫房應當設置防火標志(牌)。
(九)檔案庫房應當按規(guī)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有利于保護檔案的滅火器材。
(十)檔案庫房應當配備火災應急照明器材。
第八條 市檔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除應達到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要求外,應當設火災(防盜)自動報警裝置。
第九條 具備一定規(guī)模的檔案館的檔案庫房應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
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期開展檔案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火險隱患,檔案管理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掌握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技能,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
第十一條 市檔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應當制定檔案庫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二條 市檔案局、市消防局定期對市檔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三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檔案消防安全存在隱患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規(guī)定,對單位給予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