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委:
今年6月9日,云南省尋甸縣三元莊回民小學發(fā)生一起嚴重火災事故,燒毀校舍11間,造成8名小學生死亡。這是近年來中小學發(fā)生的一起嚴重的重大火災事故。更為嚴重的是,這起事故發(fā)生的前幾天該縣教育局領導曾親自帶領檢查組對這所學校進行過安全檢查。這起事故的發(fā)生,暴露了有的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對安全工作不重視,事故防范工作不落實,安全檢查流于形式、應付了事、滿足于表面文章。事故發(fā)生后,中央領導同志極為重視,并做出重要批示,強調指出“學校等群眾集聚的地方的安全是第一要務,要有嚴格的防范措施和責任制”。為貫徹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領導同志有關安全工作的重要講話、《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立即組織開展安全生產(chǎn)大檢查的緊急通知》和教育部兩個《緊急通知》(教電[2002]144號、教電[2002]157號)的精神,以對師生員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慘痛教訓,強化對教育行政部門干部和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廣大教職工的教育,切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把保障學校和師生的安全作為學校工作第一要務,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消防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切實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立即對學校防火等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徹底查清并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凡是可能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宿舍等建筑物,要采取果斷措施關閉、停用;凡是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切實措施進行更換和維修;凡是有學生寄宿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安排專人夜間值班、巡查,并建立嚴格的安全責任制。
三、各級各類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不斷完善安全工作責任制,細化、明確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制定嚴格的檢查、落實措施。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一旦發(fā)生事故,必須從為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負責出發(fā),嚴格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教育部
二00二年六月十二日